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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头土脸...
11/17/2006 真正的vs.普通的真正的vs.普通的
一个普通的朋友从未看过你哭泣, 一个真正的朋友有双肩让你的泪水湿尽。 一个普通的朋友不知道你父母的姓氏,
一个真正的朋友有他们的电话在通讯簿上。 一个普通的朋友会带瓶葡萄酒参加你的派对,
一个真正的朋友会早点来帮你准备,为了帮你打扫而晚点走。 一个普通的朋友讨厌你在他睡了后打来,
一个真正的朋友会问为什么现在才打来。 一个普通的朋友找你谈论你的困扰,
一个真正的朋友找你解决你的困扰。 一个普通的朋友对你的罗曼史感到好奇,
一个真正的朋友可以威胁你说出来。 一个普通的朋友在拜访时像一个客人一样,
一个真正的朋友会打开冰箱自己拿东西。 一个普通的朋友在吵架后就认为友谊已经结束,
一个真正的朋友明白当你们还没打过架就不叫真正的友谊。 一个普通的朋友期望你永远在他身边陪他,
一个真正的朋友期望他能永远陪在你身旁! 我以前从同学的同学的space上看见的
照这说法来看您是我真正的朋友吗?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又能算得上谁真正的朋友呢?
我不知道... 11/12/2006 I'M NOBODY! WHO ARE YOU?I'M NOBODY! WHO ARE YOU?
by Emily Dickinson(1830-1886) I'm nobody! Who are you?
Are you nobody, too? Then there's a pair of us-don't tell! They'd banish us ,you know. How dreary to be somebody! How public, like a frog To tell you name the livelong June To an admiring bog! 英语课上老师说她很喜欢这首诗,因为这首诗能让她感到自己的渺小。
Emily Dickinson也是一个颇具传奇性的人物,要是有兴趣你可以上网找找她的资料。
虽然我觉得有的东西还是原版的有味道,但还是附译文如下:
我是无名之辈!你是谁?
艾米莉·狄金森
我是无名之辈!你是谁?
你也是无名之辈? 那咱俩就成了一对-别出声! 他们会把咱们排挤-要小心! 多无聊-身为赫赫显要! 多招摇-不过像只青蛙 向一片仰慕的泥沼 整日里炫耀自己的名号! 10/31/2006 孤独是什么?孤独就是开心却不知道该跟谁去分享 孤独就是难过却找不到人哭诉 孤独就是手机放在那里一周都不会响一次 孤独就是拿起手机却又不知道该拨什么号码 孤独就是哪一天没去上课也不会有人知道 孤独就是感冒了也无人问询 孤独就是从来没人发来信息提醒要吃好晚饭 孤独就是有人去踢球,却无人来相邀同去 孤独就是在食堂吃饭,一张桌子坐四个人,其余三个都不认识 孤独就是无聊了只能翻翻杂志解闷 孤独就是每天会与无数人擦肩,也会有几个人驻足寒暄,但却从他们眼中读不出关切 孤独就是跟所谓朋友出去喝酒,却有着酒后吐真言的顾虑而从来不多喝 孤独就是感到自己不被任何人需要 ...... 曾经以为自己受得住孤独了 却发现自己依旧如此脆弱,如此不堪一击 或许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如此孤独,我不过是凡人一个,却苛求太多 我不知道...... 9/1/2006 致歉我这块地已经荒了一个多月了,已经有人开始求我更新了,其实我也觉得这么荒着不是个事了,可我又不知道应该写点什么。打一开始我就没想把这块地当日记本使,去纪录每天都上了哪,吃了什么这样的基本上毫无意义的事,要写就写一些有意义的事,可我后来发现我活的基本上就没什么意义。我这人性格内向,生活的圈子很小,没什么朋友,日子过得平淡得很,真是没什么可说的。尤其是放假了以后。别人有的上个新东方什么的,有的打工去了。而我呢?吃饱了混天黑,慢性自杀。唯一有点意义的事可能就是有两周每天早上和俩哥们打羽毛球。但没多久我又烦了,三老爷们打球,连个姑娘都没有,打什么劲啊。严重的是,似乎我现在对什么事都没什么热情,有的话也是没两天就散干净了。 另一个原因就是上高中之后我发现我其实没什么文采,写作文用的都是最常用的字眼。看了别人的一些空间之后,觉得有的还真是写得不错,我还是别去丢人现眼了。 再有就是我写给谁看呢,我这块地自打开张以来访问量好像才160,在这么一个网络时代,这块地真算得上清静了。而且我敢肯定大部分来自两个高中同学,一般我要有什么想说的就直接发短信了,我没打算把这块地当作交流的平台。其实似乎只有我先写才会有人来看。但我又不想多说我自己,而且我现在发现我越发的封闭我自己了,这应该是受了基督山伯爵和教父两本书的影响。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实在太懒了,有时候想写,但一想到还要敲进电脑,就又放弃了,因为我打字实在是太慢了。 以上就是我很久不更新的原因,在此向关心我的朋友们道歉了。 6/3/2006 相依为命这是上周日在返回学校的路上在北京站口的地下通道见到的一幕。有一位失明的老人带着他的孙子,在这拉二胡卖艺为生。这爷孙俩我已不是第一次看到了,每次见到他们心里都很难过。 这次我看见一位好心的小姐给了那小孩一根冰棍,小孩接过并没有吃,而是“爷爷,爷爷”地叫着老人。老人看不见,不知发生了什么,继续拉着二胡。小孩又叫了两声,老人停下了,这时小孩拿着冰棍凑近了老人的嘴唇。看到这儿我就回过了头,一来是因为接近出口了,二来是因为再看下去我怕我自己都会流泪。 走出地下通道,我心里真是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我为这爷孙俩难过,也难过自己的无能为力。 小保安两个月前,学校保卫科新来了两个保安,年龄可能也就十九二十。每天早上进校门时,迎着朝阳都能看到他们那张和我一样稚嫩的脸。 我时常想,北京的孩子就算再不济,也不太可能去当保安。如果他们生在北京,也许也会上大学,甚至是清华北大也说不定。而我要是生在他们出生的地方,很可能站在那的就是我。这就是命运吗? 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严重不均衡的国家,出生在哪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人命运。我爸跟我说过他们单位的那个二十一岁的保安,家在内蒙古,离北京也说不上远,也就几百公里,但生活水平就大不一样。我不想展开说了,我只想告诉你他们半年才赶一次集(如果你的大脑里没有赶集这个概念,那就说明中国的贫富差距已经到了可悲的程度)。他一千元的工资,等于原来家里半年的收入。 在中国,还有一部分因身份而饱受歧视的人,他们叫“农民工”。我听过一个同学列数民工的种种劣迹,也见过路人看到蹲在路边吃饭的民工时露出的鄙夷的神情。没错,他们的确有缺点:没素质,肮脏等等。但,这是他们的错吗。如果你生在偏远的山村,你能保证你不会是他们中的一员吗,如果他们生在繁华的大城市,你能肯定他们不会西服革履出入豪华写字楼吗。命… 当你下次再看到那些民工保安时,请不要露出那种鄙夷的神情甚至是骂上一句了行么。如果你实在无法接受,走开就是了。 上天对你的眷顾不是你炫耀的资本, 别人替你承担的痛苦也不是你取笑他们的理由。 5/13/2006 渐行渐远 学前篇朋友在这一时期对我基本是空白,我没上过幼儿园,生命最开始的四年是在农村姥姥家渡过的,而且我对六岁之前的事基本没什么印象,唯一还能想起的就是四岁搬进平房后,隔壁的小女孩(至今她还是我“铁哥们儿”级别的朋友)。再有就是学前班时一个叫李硕的同学。当时有别的同学欺负我,都是他罩着我,不过一年级时他就转走了,从此再无联系,也不知道他现在在人海里哪漂着呢。 (To be continue) 渐行渐远 序有人说两直线相交后只能越走越远,是形容恋人的。我觉得其实这句话形容朋友也同样适用。余勇涛(我高中英语老师)说人生就是一个不断更换旅伴的过程。在这一旅程中,有时走着走着我一抬头,发现身边虽然有着同路人,却没有一个朋友,我是说真正的好朋友,所有的朋友都和我越走越远了,我所能见的只是他们的背影了。比如刚上高中时就是这种感觉,还比如现在。 没人能永远陪着你这样简单的道理我当然明白,但看着朋友们走远我还是很难过。我也知道将来在这群同路人中也会有人成为我的好朋友,但对我来说这需要时间。因为我这人其实很内向,是个很慢热的人,适应环境很慢,而且人际交往能力很差,不爱与陌生人交流,还有就是我现在感觉我越来越封闭我自己了。所以我莫名地就感到孤独,在这样一个老朋友渐渐走远,又没找到新伙伴的时候。 在这样一个寂寞的时刻,让我来怀念一下我曾经的那些朋友。 4/4/2006 手前些日子,在家漱口时水杯(瓷质)摔碎了,把手划出了两道口子,次日,洗衣服时左手的指甲把右手又划破了(令我自己都匪夷所思),一时间手上多了三道口子。
曾经有人说我的手长得好看,我倒没看出来,但是我倒知道我的手指还算长,小时候我爸的同事说我长着这么一双手,应该弹钢琴或是敲键盘,然而最终我选择了与这两项都无关的机械。为什么?为了我的梦想?也许吧。
如今我知道我这双看上去还可以的手,就要消失了。将来如果我真的如我所愿,干着自己想做的事,那我这双手就免不了要与各种机械打交道,会布满伤痕与油污,会变得肥大,也会更有力。
我们每个人都有梦想,相信很多人也希望实现自己的梦想,但我们也应该知道,要实现梦想,我们注定会失去一些东西。
我们更应该知道,即便是我们付出的足够多,我们也不一定能成功,或许成功的只是少数。我们更习惯看到那些付出之后得到了回报人,然而在一些人青云直上的同时,更多的人会倒在路边,成了别人的垫脚石。不要说什么有志者事竟成之类的话,事实是你我都更可能成为别人的垫脚石。
我知道将来我还会失去更多,我也希望我能成功,但倘若有一天我也倒在了路边,我也认了。 3/11/2006 水瓶之死
某天,我打完一瓶水,想去阳台望望天,望望远处的楼群。这是大学以来我第一次想这么做,以前高三的时候心情不好,我就常一个人到教学楼的顶层或是宿舍的阳台清静清静。就在我伸手开窗户的同时,水瓶掉到了地上。地上立刻出现了一片水渍,但水瓶没有碎(大概是由于圆形结构能分散力的缘故),我拿起水瓶,只在底部发现了一条裂纹,一滴一滴的水从里面渗出来,滴落在地上… 半年前,大学的第一周 坐在宿舍的我发现我连一个水杯都没有,就去了附近的超市。在一货架的同类产品中,我一眼就发现了这个水瓶,不为别的,只因为它和她的水瓶长的一样。 曾经,她的影像每天出现在我两眼的视网膜上,成为我视神经最希望捕捉到的东西,超过老师每天讲的高考重点。但随着高考的结束,高中生活的结束,她以最自然而然的理由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在那个连作业都没有的空虚又漫长的假期中,有一段时间里,我开始疯狂地回忆记忆中有关她的碎片,生怕错过哪怕尘埃大小的一片。但脑细胞是会死亡的,这些碎片在时间的风中渐渐飘远了。我觉得应该用文字或其他什么形式把它们记下来,但终于未能成行。 慢慢地慢慢地,我每天拿起水瓶打水时已不再想起她了。 有一天听到收音机里李宗盛的《爱的代价》:也许我偶尔还是会想她,偶尔难免会惦记着她,就当她是个老朋友吧,也让我心疼也让我牵挂…发现这段歌词很适合我。 如今,那个水瓶被我刷干净后放在了书桌上,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还要留着它。
(PS:一周后,我的NOKIA手机被我摔了,当时捡起来一看没事,还挺高兴,NOKIA就是结实。当天晚上,几个月没给她发过短信的我鬼使神差地给她发了条信息,结果收到回信时发现我手机识别不出她的手机号码了。天意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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